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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11]52号
【颁布时间】 2011-09-10
【实施时间】 2011-09-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4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实施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认真组织业务培训。要采取分级、分专业方式,组织政府统计机构和调查单位的一套表统计业务培训。省级各专业分别负责培训到市、县(市、区),市、县级各专业分别负责培训到乡(镇、街道)。调查单位的培训由市、县(市、区)结合本地情况自行确定培训方式。

  (六)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实施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基础。要加快建设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并可进行动态维护更新、不重不漏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提高调查对象的可核实性,确保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增强统计调查的科学性。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进度和质量要求。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统计数据出现明显波动,确保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省统计局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省一套表统计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许卫国 副省长

  副组长:张 征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 晶 省统计局局长

  

  成 员:孙 平 省编委办副主任

  徐力达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超异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马 涛 省民政厅副厅长

  侯志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殿纯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杨军生 省服务业委副主任

  朱 云 省地税局副局长

  郑红一 省工商局副局长

  慈元武 省质监局副局长

  魏红江 省统计局副局长

  任桐喜 省国税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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