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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宁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4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安排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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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从重视和关心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千方百计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各级政府在春节前要组织对困难群众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救灾、低保、优抚等专项资金和救灾物资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和物资真正用在困难群众身上,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春节前抽出更多的时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细心了解困难群众面临的现实困难,亲自察看米袋子、菜篮子、火炉子,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要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实际问题逐人逐件认真办理,对情况属实的进行认真解决。要热情接待上访群众,认真处理信访案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防止群众集体性上访,遇到紧急和重要情况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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