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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滁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滁政办[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4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滁州市银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滁州市银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20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0年1月份举办一次较大规模的银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现将《2010年滁州市银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市人行、市金融办、市银监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方案职责分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务求项目对接活动取得实效。请各县、市、区政府积极组织配合。

  

  附件:2010年滁州市银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2010年滁州市银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结构调整,市政府决定举办一次较大规模的银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特制定《2010年滁州市银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发展目标,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支柱产业资金需求,支持城市建设和重点行业(产业)规划实施,建立金融支持项目建设的长效合作机制,保障全市经济巩固、稳定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0年1月下旬

  三、活动主题

  扩大信贷量促项目建设 增强驱动力助跨越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一)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滁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人行、市金融办、市银监局、市发改委、市经委。

  协办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信用担保公司。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2010年滁州市银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领导小组。市长江山任组长,副市长王图强、孟桂琳任副组长,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行,市人行副行长朱秋静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步骤

  (一)召开预备会议,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承办部门职责,确定活动阶段、形式、内容和要求;

  (二)收集、汇总2010年滁州市银企合作对接项目,及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

  (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及时将项目对接明细情况按统一要求,报市人行汇总;

  (四)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项目对接筹备情况和项目建设签约意向情况汇报,明确项目对接具体时间、地点和范围;

  (五)于2010年1月下旬举行“2010年滁州市银企合作(项目对接)活动”集中签约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职责分工

  本次活动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承办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人行为本次项目对接活动牵头单位,负责项目对接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会务和场景布置;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集中签约,指导项目对接融资洽谈;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及时掌握项目对接成果落实与进展情况,负责对本次活动签约项目、贷款数额等统计汇总,建立签约资金落实情况月报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加强对项目对接签约资金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项目对接签约资金到位率。

  (二)市金融办负责项目对接活动的组织协调;做好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和新闻发布宣传等。

  (三)市银监局协助项目对接活动的组织推动工作;协助对项目筛选和本次活动签约资金的统计、分析和汇总,加强对签约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市人行建立项目对接活动信息共享机制。

  (四)市发改委、市经委负责梳理全市项目建设情况,及时组织和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整理并规范申报需要信贷支持的项目,积极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

  (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市信用担保公司会同市发改委、市经委参与对接项目的筛选、衔接等工作;按照推介的项目和日程安排自行组织与项目建设单位的融资洽谈,按照合同、承诺和意向分别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按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参加集中签约;围绕结构调整要求,合理安排信贷支持项目;加强对项目贷款操作流程、准入条件的宣传、解释工作;在集中签约会场指定位置设置宣传展板,提供宣传资料,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介提高宣传效果;及时组织对签约项目调研、论证,加快对已签约项目的资金申请、审核、发放工作,并确保签约资金尽快发放到位;按月向市人行及时报送签约资金落实情况月报表,并接受市人行和市银监局对签约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有关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项目推介、对接活动,明确活动相关纪律要求,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联系,注重实效,加强对项目储备和项目建设单位的准入辅导,并开展融资洽谈和交流座谈,宣传解释项目贷款准入流程、条件等,指明不具备条件的原因和项目建设单位需努力的方向等。

  (三)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本次活动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银企合作效果落实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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