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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新建县发改委: 报来《关于要求对新建县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的报告》(新发改字[2009]133号)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共同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总图及规模 1、同意该工程在新建县长棱镇解放路以西,长征路以南县人民医院用地内建设,全院区总用地面积12849平方米。 2、本次审查为新建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工程总建筑面积1996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545平方米。 3、本工程床位总规模480床。 4、总图交通流线欠合理,应结合医院使用功能要求调整,避免传染病区、污物污水等人流和物流对院区造成交叉污染。 5、应增加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 二、建筑设计 1、本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其中,地下室为消防水池、配电室等设备用房;一层设入口门厅、ct室、药房及库房等;二层为儿科病房及医、护办公室、会诊室等;三、四层为内科病房及医、护办公室、会诊室等;五层为妇产科病房、产房、准备室、污洗室等;六层为妇产科病房及医、护办公室、会诊室等;七至九层为外科病房及医、护办公室、会诊室等;十层为预留病房及医、护办公室、会诊室等;十一层为icu病房、护士办公室及供应室等;十二层为手术室、麻醉室、器械室、医生办公室及会诊室等。 2、病房层高偏低,且部分病房的尺寸不利于病床的摆放及使用,应予以调整。 3、四台电梯使用偏紧张,应根据使用人数复核数量。 4、地下室设备用房面积偏大,应视使用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5、消防设计应严格按规范进行调整(如消防电梯、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等的设置),确保消防安全,且建议病人使用的电梯与消防电梯分开使用。 6、应考虑餐厅的设置,以解决病人饮食问题。 7、手术用房应按使用需求进行平面功能及流线的合理调整,建议应请专业设备厂家进行二次设计。 8、icu病房应以大开间为主,且需有中心护士站的设置。 9、卫生要求高的用房上部不应有下水及污水使用的用房。 10、建筑平面采用双走廊式,运行费用偏高,且自然通风采光不佳,建议考虑调整。 11、应完善无障碍设计,残疾人卫生间建议单独设置。 三、结构设计 1、本工程为高层医疗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基础为人工挖孔灌注桩。 2、抗震设防类别应按重点设防类(乙类)设计,抗震设防烈度7度,且框架结构应按抗震等级二级复核整体计算。 3、公共卫生间设计活载偏小,应调整,并应补充产房、产库等功能房间的活载说明。 4、地基基础及桩基设计等级应为乙级,应交待人工挖孔桩的桩端持力层及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5、基础梁层梁刚度偏斜,且不应只考虑正向荷载作用构造。 6、六层及以下框架梁偏心布置,偏心距较大,造成对结构的不利影响较大,建议调整或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 7、一层及屋面的结构板厚应按规范调整,且⑨-⑩轴间电梯开洞后削弱的板块应作加强构造处理。 四、给排水设计 1、本工程水源为市政给水管网,地下层及地上三层由市政管网直供,四层及以上采用水池-水泵-屋顶水箱-用水点的联合方式供水,室内安装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总平面中仅一路给水引入管与市政管网相连,不具备环状供水条件,也不满足火灾期间室外消火栓不间断供水要求,应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 3、应结合场地环境合理调整室外给排水管径和构筑物的设置。 4、应结合工程规模及人数复核用水量及污水量,合理确定管径。 5、地下室备用设备用房需根据其性质确定灭火设施方式,柴油发电机房建议采用水喷雾方式,且病房封闭阳台需设置喷头,手术室不应设置。 6、手术部应设洗手池,并应有保障供水不间断、水质洁净和除菌、洁净热水供应等措施。 7、带淋浴设备的卫生间应有热水系统设计,且部分库房、ct室、待产室、办公室等上部设有卫生间、污洗间,其污水管系应采取严格有效的卫生安全措施。 8、地下层各场所均应考虑排水问题,且排水能力应能满足消防排水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