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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12月)。11月2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地区、本部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会议上,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活动中涌现的优秀组织单位、典型企业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本地区、本部门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每个生产经营单位,无一遗漏。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级政府及其他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对重点行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安全生产动态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大力宣传,群众监督。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这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贯彻落实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县区、各部门对举报的违法行为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要大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