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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1-13
【实施时间】 2010-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5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区农经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市、县(市、区)农牧局、农经站(办):

  

  2009年,全区农经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农牧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不断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为着力点,大胆探索,务实苦干,较好地履行了职责,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为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充分肯定成绩,激励各级农经部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农经工作,根据《宁夏农经工作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我们在各地自查自评自荐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经过全面的综合评定,自治区农牧厅决定授予银川市农经站等7个单位“2009年度农经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立新功。自治区农牧厅号召全区各级农经部门要学习先进,以先进典型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开拓进取,力求做到基础工作有新进展、重点工作有新成效、开拓性工作有新突破,为全面提高农经工作水平,促进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2009年度农经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0一0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2009年度农经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银川市农经站

  平罗县农经站

  吴忠市(利通区)农经站

  灵武市农经站

  青铜峡市农经站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经站

  隆德县农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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