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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喀什市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场)、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喀什市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喀什市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好“十二五”规划,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思想和目标任务,对于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全面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 二、编制的主要任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编制喀什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总体思路 “十二五”总体规划 (2011年-2015年)是指导喀什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性、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规划,是编制喀什市专项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的依据。规划编制工作由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一是加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研究。按照将喀什市建设成为面向中亚南亚区域性商贸、旅游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针对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突出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原则上不制定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 二是改变以往规划内容散乱、重点不突出的问题,减少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内容,充实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节能环保、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优化发展环境等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内容。 三是增加制度创新内容。规划要弱化对竞争性产业的具体规划,强化政府在完善体制、健全法制、制定政策、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调控职能。要突出特色,增强各行业规划的指导,使规划更具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二)时间安排 1、喀什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2010年1月6日启动实施,重点完成课题的设置、分工、组织和 “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等工作;2010年1月15日转入规划思路的编制阶段;2月25日前提出行业对“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上报市委、政府;2010年3月20日前,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反馈规划编制专业机构,起草《规划纲要》草案,经讨论和论证,于4月5日前上报市委、政府审定,提出预审修改意见,由专业机构进行修改完善;2010年4月20日前完成《规划纲要》草案二次修改,于2010年4月28日前上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2、各行业第十二个五年专项规划方案于2010年2月底完成,报送发改委确认。各部门根据确认的专项规划方案,认真开展调研、编制、衔接和论证工作,于2010年3月底前完成规划文本。 3、“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于2010年5月前完成,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编制喀什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 重点专项规划是“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编制喀什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科学制定符合我市实际,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专项规划,为“十二五”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编制专项规划37个,责任单位: 1、喀什市农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农业局); 2、喀什市林业及特色林果业产业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林业局); 3、喀什市水利及水利能源开发与利用发展“十二五”规划(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