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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5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促进中部市县农民增收2010年大宗农作物单产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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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任分工

  省农业厅为总协调,负责大宗农作物单产提升行动计划的全面工作,并牵头负责良种良法推广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省科技厅牵头负责有关技术推广工作,协调和督促有关工作的落实;省、市县农技推广部门负责相应的项目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牵头负责培训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省农科院牵头负责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协调并督促有关工作的落实;省、市县土肥管理部门负责相应项目实施,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县政府负责本市县大宗农作物单产提升行动计划中涉及培训、测土配方施肥、良种推广、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农业服务体系等项目的组织实施,尤其要抓好培训对象的组织工作,制定具体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细化各项措施,确保单产提升计划任务目标的实现。

  五、经费保障

  采取财政扶持、部门支持的方式解决经费问题。省直有关单位和有关市县政府要将该项行动计划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省农科院要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一)省农业厅安排1600万元,用于测土配方施肥、农民技术培训、良种推广和6个乡镇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

  (二)省科技厅安排330万元,支持农技110服务站建设和技术推广项目。

  (三)省扶贫办安排500万元,支持贫困地区农民培训和新技术示范基地建设。

  (四)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安排300万元,主要用于骨干培训及物质、技术支持。

  (五)省农科院安排100万元,支持测土配方施肥流动服务站建设和技术示范推广。

  (六)省财政厅安排资金,对推广甘蔗良种、橡胶刺激剂等给予适当补贴。

  (七)市、县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原则上除省级经费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解决。

  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签订协议。省农业厅与各市、县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责权,层层落实,以农作物单产提升目标的实绩评价考核市县。

  (二)建立技术人员分片联系蹲点制。科研院所、省农技中心要与市县签订科技合作协议,派技术人员深入市县、乡镇、基地蹲点进行现场指导、接受技术咨询、现场勘察诊断等,帮助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疑难技术问题。

  (三)建立协调机制。成立专项工作组委会,由省农业厅牵头,成员单位包括省农业厅、省农业厅牵头,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扶贫办、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省农科院等。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中部六市县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年度行动方案,将任务分解到乡镇、村、基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市县要认真履行职能,发挥各自优势,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此外,各成员单位、中部六市县政府要指定联系人,每季度向省农业厅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由省农业厅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附件:1.2010年五指山市农作物单产任务细化表 (略)

  2.2010年定安县农作物单产任务细化表(略)

  3.2010年屯昌县农作物单产任务细化表(略)

  4.2010年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作物单产任务细化表(略)

  5.2010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作物单产任务细化表(略)

  6.2010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作物单产任务细化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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