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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9-06
【实施时间】 2011-09-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6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外经专项促进资金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市上统一组织的市场拓展及经贸活动支持资金,应坚持从严控制原则,由市商务主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后报市财政局审核拨付。

  (四)新建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支持资金,由符合条件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上报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符合条件的,按照预算级次将资金拨付至区(市)县财政部门,区(市)县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按时将资金拨付到本区(市)县劳务服务平台。

  (五)企业项目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审查合格后,由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项目企业所在的区(市)县财政局,区(市)县财政局在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相关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外经资金申请报告;

  (二)外经支持资金申请表(附件);

  (三)境外实际投资(境外承包工程营业额)有效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文件,合作项目合同副本的商务部分[包括签约方、合同金额、委托目的、合同有效期、签约时间、生效时间、签字页]及特许经营或使用中国技术标准的条款等,境外企业注册文件复印件,外汇汇出核准文件,资金汇出证明或海关报关单,用于投资的外汇资金经国内主管部门核准并有清晰流向的证明,相关股权证明材料,费用支出相关凭证复印件,外派劳务人员培训补贴审查明细表及相关人员护照、签证复印件、投资[工程]地中国使领馆商赞处证明、项目现场图片资料等);

  (四)参会企业或承办单位缴纳展位费用、组织费、会务费、人员及交通等相关费用有效凭证复印件;

  (五)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其它相关资料。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以及项目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二)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相关证明文件应详实;

  (三)申报材料用a4纸张,按照需提供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编制页码;

  (四)所申报的项目不得与本市类似扶持资金其他项目重复。

  六、本意见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七、本实施细则已同时在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网站公布,附件请在市商务局网站下载。

  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cdmbc.gov.cn/(重要通告栏)

  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10.72.97.41:7100/

  联系人:张洪玲 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

  联系电话:61883718

  联系人:丁平全 市财政局企业处

  联系电话:86632391

  

  附件:《2011年度外经专项支持资金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

  2011年度外经专项支持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邮编

 

企业联系人

 

手机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节会名称

 

主办单位

 

申请补

助内容

 

申请补

助金额

1、  万元

 

2、  万元

项目总投入

万元

补贴合计(大写)

万元

本项目(活动)是否获得其它部门的资助

 

申请单位

财务事项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企业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项目(活动)总体情况及实施进度(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企业声明:

本人谨代表申请企业做出申明,完全明白本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申请表格内的所有内容。本人确认,企业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人也知道如误报或漏报材料,以欺诈手段取得本项目资金,均属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年  月日

区(市)县

商务

部门

意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区(市)县

财政部门意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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