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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229号
【颁布时间】 2011-09-05
【实施时间】 2011-09-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6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贸促会第三届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暨展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宋良栋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建 无锡市商务局副局长

  

  杭兰生 无锡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云飞 无锡市外办副调研员

  

  商 明 无锡市文明办副主任

  

  计军 江阴市副市长

  

  周中平 宜兴市副市长

  

  李江 无锡市锡山区副区长

  

  蒋仁宝 无锡市惠山区副区长

  

  宋晓 无锡市滨湖区副区长

  

  何雪清 无锡市崇安区副区长

  

  赵建新 无锡市南长区副区长

  

  周克刚 无锡市北塘区副区长

  

  李伟敏 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展会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落实展会宣传、招商、招展和会务等工作。无锡市贸促会副会长金孟安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导演策划组、宣传文秘组、论坛嘉宾邀请及现场组、展览招展及现场组和财务保障组和会务接待组,成员由各承办执行单位派员组成。

  

  五、任务分工

  

  (一)市贸促会:负责策划总体方案,牵头组织实施招展、招商、会务等工作。

  

  (二)市节庆办:负责落实经费及相关工作协调。

  

  (三)市接待办:负责做好高层领导的接待工作。

  

  (四)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会前、会中、会后宣传工作;负责邀请海内外媒体对博览会进行宣传报道。

  

  (五)市委台办:负责组织协调我市台资太阳能企业参展、参会

  

  (六)市发改委:负责邀请国家、省及兄弟城市发改委领导参会;负责新能源产业政策信息指导。

  

  (七)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我市有关太阳能企业参展、参会。

  

  (八)市科技局:负责太阳能技术政策信息指导和服务,协助邀请与太阳能有关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参会、参展。

  

  (九)市公安局: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十)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安排和落实,检查监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十一)市建设局:负责有关太阳能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技术和政策信息指导和服务,协助邀请有关设计院、建设单位参会、参展。

  

  (十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安排活动举办地周边公共交通,负责组织有关客运企业观展。

  

  (十三)市商务局:负责配合做好招展、招商、会务等工作。

  

  (十四)市卫生局:负责活动举办地餐饮食品安全、为活动参与者提供应急医疗服务。

  

  (十五)市外办:负责邀请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和我市友好城市代表参会,负责外事礼宾礼仪工作,协助安排市领导会见海外重要嘉宾、市政府招待晚宴和开幕式等重大活动。

  

  (十六)市文明办:负责落实志愿者组织工作。

  

  (十七)各市(县)、区商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太阳能企业和专业园区参展、参会。

  

  附件:第三届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暨展览会组展任务分配表

  

  

地 区

参展企业数

江阴市

15

宜兴市

10

锡山区

10

惠山区

10

滨湖区

8

崇安区

5

南长区

5

北塘区

5

新 区

10

合 计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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