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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克拉玛依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克政办发[2011]59号
【颁布时间】 2011-09-03
【实施时间】 2011-09-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7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和农牧区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和农牧区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克政办发〔2011〕5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和农牧民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时期。根据克拉玛依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第二次工作例会要求,各区及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农牧民转场、芦苇收割、棉花存储和饲草料存储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和农牧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每周要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和农牧区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和方式自行安排,每次的检查结果报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每两周要进行一次检查督查,通报检查和督查结果,并纳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年终考核。

  二、各区要高度重视检查和督查,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根据阶段重点防火区域和重点防火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火和农牧区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三、各区要准备好相关基础管理资料,以备检查,检查督查计划见附件。

  

  
二○一一年九月三日

  


  附件

  
2011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和农牧区消防安全检查督查计划

  


  一、克拉玛依区

  (一)检查时间:9月8日

  (二)检查内容:

  1.大拐和无名湖一带,区、乡政府林草主管部门和芦苇收割企业签订防火责任状情况,芦苇收割期间重点防火措施和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给芦苇收割人员发放防火宣传资料情况,芦苇收割企业(机械、生活用火等)防火措施制定和防火设备准备情况;

  2.小拐乡农牧民棉花存储防火安全措施和保障措施;

  3.农牧民转场后宣传教育开展和规章制度制定情况,农牧民野外安全用火情况,农牧民饲草料库房防火措施等;

  4.管护站基础资料;

  5.现场检查资料:中秋节和“十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安排、部署和领导带班值班记录;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制定和发布情况(辖区文件);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物资储备情况;半专业化火灾扑救队伍建设、培训情况;巡护检查记录情况;城区防护林水鹤建设和视频监视系统建设现场进度情况;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情况等。

  (三)检查单位:市防火工作主管领导、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管总站、草原站)、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

  二、乌尔禾区

  (一)检查时间:9月15日

  (二)检查内容:

  1.艾里克湖一带,区、乡林草主管部门和芦苇收割企业签订防火责任状情况,芦苇收割期间重点防火措施和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给芦苇收割人员发放防火宣传资料情况,芦苇收割企业(机械、生活用火等)防火措施制定和防火设备准备情况;

  2.乌尔禾乡农牧民棉花存储防火安全措施和保障措施;

  3.农牧民转场后宣传教育开展和规章制度制定情况,农牧民野外安全用火情况,农牧民饲草料库房防火措施等;

  4.对跨区放牧农牧民森林草原防火和农牧区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发放、责任界定情况;

  5.检查管护站基础资料;

  6.现场检查资料:中秋节和“十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安排、部署和领导带班值班记录;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制定和发布情况(辖区文件);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物资储备情况;半专业化火灾扑救队伍建设、培训情况;巡护检查记录情况;城区防护林水鹤建设和视频监视系统建设计划(查看给区政府的报告);宣传警示牌安装情况;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给跨区放牧草场牧民的宣传资料等。

  (三)检查单位:市防火工作主管领导、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管总站、草原站)、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

  三、白碱滩区

  (一)检查时间: 10月11日

  (二)检查内容:

  1.石西公路27-34公里一带,区林草主管部门和芦苇收割企业签订防火责任状情况,芦苇收割期间重点防火措施和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给芦苇收割人员发放防火宣传资料情况,芦苇收割企业(机械、生活用火等)防火措施制定和防火设备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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