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商务厅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7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夏商务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接上页]
五、加强商贸维稳,促进社会和谐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商贸企业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不出现群众聚集上访、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进京上访。要加强商场、餐厅等人员聚集地的安全应急处置措施,做好防范和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动态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在岗值班,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值班,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和业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辖区各商贸企业的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各商务主管部门请务于1月20日前将机关安保值班表报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

  信息报送值班电话:0951-5066703

  传真:5066703

  商务厅值班室电话:0951-5043338

  传真:5044277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