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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7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滇池湖滨生态带管理维护指导意见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滇池湖滨生态带管理维护指导意见的通知

  (昆政办〔2010〕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滇管局拟定的《滇池湖滨生态带管理维护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滇池湖滨生态带管理维护指导意见

  (市滇管局)

  


  为保护滇池湖滨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最大限度发挥湿地植物生态服务功能作用,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滇池湖滨湿地建设现状,现就生态带管理维护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滇池湖滨生态带范围内,遵行植物生长规律及生态运行机理,通过工程建设和管理手段,在维持生物多样性的基础上,有计划、合理地开展管理维护,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带对水体净化功能,使湖泊生态系统逐渐进入良性循环状态;同时,合理处置植物收割残体,避免二次污染水体,促进湖滨生态带可持续发展,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基本原则

  

  (一)辖区政府统一管理

  

  为实现科学管护,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沿湖县(区)政府(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所辖区域湖滨湿地、河口湿地、生态林地等滇池湖滨生态带管理维护工作;原则上,由沿湖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生态带管理维护资金。

  

  (二)保护生物多样性原则

  

  生态带系统是陆地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的过渡类型,具有特有的物种多样性和脆弱性特征,植物的多样性直接影响着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生态带生物多样性越丰富,生态系统越稳定。在湖滨生态带管护中,要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核心,在湖滨生态带中不得进行任何开发建设。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湿地保护与管理利用相结合,以保护自然资源为主,充分利用湿地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实现生态带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四)科学性原则

  

  坚持科学管理,遵循自然规律,全面落实生态带管理维护各项工作。

  

  三、管理维护目标

  

  确保生态带植物正常生长,避免外界人类因素干扰破坏,避免湖区自然湿地资源的进一步恶化;实现生态带植物最大可能性吸收水体污染物质,净化水质,同时避免生态带运行过程中对水体造成二次污染;维持滇池湖滨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为生态带植物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开展监测和研究工作,为生态带植物管护工作提供科学数据依据。增强民众对生态带植物资源的保护意识和对生态带价值的认识。

  

  四、生态带管护范围

  

  滇池保护界桩外延100米以内区域(如遇环湖公路在界桩外延)100米范围内的,以环湖公路为界限的环湖生态修复核心区。

  

  五、生态带管护内容

  

  (一)植物的保护

  

  生态带系统为脆弱的生态系统,加上人为的外界干扰,系统容易遭到破坏,必须对生态带进行保护,安排专人看管,防止人为破坏,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二)植物病虫害防治

  

  需做好生态带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但不可引入新的污染源,如农药等化学药剂。其植物的病虫害控制模式可参考农作物的绿色病虫害防治方法,一是增加生态带植物多样性,减少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二是使用昆虫生长调节剂,使害虫不能正常生长发育;三是应用害虫性激素防治;四是利用生物防治害虫,增加有益生物种类和数量;五是应用植物性农药(植物抽提物)防治害虫等。

  

  (三)生态带植物的收割

  

  植物生长最旺盛的时期也是生态带系统净化和处理效率最高的时期。根据植物的生长特点,植株生长到一定的生长时期和生长量时,其生长停止,处理效率即开始降低,在植物生长旺盛时期需进行一次收割,可促使形成植株的二次生长高峰,达到最高的处理效果。其次在植物进入衰亡期以后,植物残体的腐烂对水体造成第二次污染,此时必须对湿地植物进行收割,避免对水体造成二次污染。

  

  (四)生态带植物的资源利用

  

  生态带系统中,部分湿地植物具有食用和药用价值,部分植物具有观赏价值,可做切花和切叶。部分湿地植物残体可开展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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