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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7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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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0年1月18日9:00-1月27日16:00。

  

  (二)资格审查时间

  

  省直报名点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1月18日9:00-1月28日16:00(双休日除外)。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时间

  

  省直缴费确认时间为2010年1月18日9:00-1月29日16:00。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0年6月14日-6月18日。

  

  (五)考试时间:

  

  2010年6月19日: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10年6月20日:

  

  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用专用答题卡)

  

  各地于2010年3月5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按滚动考试进行管理。为加强对考后数据统计分析,各地要按照人考中心函[2007]43文件要求,作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考试类别

级 别

专  业

科目

38.社会工作者

职业水平考试

2.助理社会工作师

01.社会工作

 

1.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2.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3、社会工作师

01.社会工作

3、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5、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七、考区设置

  

  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安排考区。

  

  八、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导教材

  

  为便于考生学习,民政部组织专家重新修订了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部分科目大纲和全部考试指导教材,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印制发行。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请将如下信息告知考生: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大纲已进行修订,2010年该科目考试命题以新修订大纲为依据,请注意大纲的最新变化和最新要求。

  

  (二)2010年《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五个科目的考试指导教材均已进行修订。

  

  (三)中国社会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邮政编码:100032,联系人:王前、李京,电话:(010)66079882、66026806,传真:(010)66080880。

  

  九、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9〕97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各地人社、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按规定做好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工作。省直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要求培训监考人员,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附件: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试卷预订单(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民 政 厅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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