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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快蔬菜生产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发展蔬菜专业村为重点,强化政府主导,依靠科技支撑,进一步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努力把我市建成京津冀都市圈蔬菜生产重要基地。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 (四)加大对淡水鱼生产的扶持力度。落实水产良种补贴、渔业资源增殖资金,进一步增强生产能力,保障市场淡水鱼供应。此项工作由市畜牧水产局负责。 (五)加大对农副产品特别是大宗鲜活农产品生产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支持化肥、农药、饲料、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落实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此项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市电业局等部门负责。 四、规范和降低鲜活农产品流通成本及集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 (一)认真做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对公路收费站(点)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非公路收费项目,以及收费公路与非公路收费项目实行捆绑收费的,应予以取缔。建立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所有收费公路对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监察局负责。 (二)在清理高额经营权承包费或提供政府补贴的前提下,推动市场投资主体降低摊位费标准。对摊位费标准过高的,要及时采取引导、劝诫、公布收费参考标准、公开曝光等多种手段,推动降低收费标准。必要时,对农贸市场的建设运营成本和收费情况进行调查,并公开成本情况。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负责。 五、建立完善全市市级应急储备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储备制度,增加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储备。优化地方储备粮品种结构,加强全市粮食储备管理。进一步完善市级猪肉应急储备和冬春蔬菜储备,必要时动用市级储备投放市场,稳定物价。落实储备政策和计划安排,对列入储备商品,按储备期和当期银行利率给予利息补贴或定额费用补贴。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民生价格和收费监管 加强行政事业和经营收费管理,认真落实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加强医药价格监管,认真落实基层医疗机构零差率销售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药品降价方案。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完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价格监管办法,落实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继续保持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密切关注媒体反映,对提前高调发布涨价消息,涉嫌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严格控制除新定价以外的调定价项目,确需调价的从严掌握,审慎出台。做好煤电油气的运输协调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搞好运力衔接,确保冬季能源供应。优先保证电煤运输,增加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运输用油。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电业局负责。 七、加强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大力宣传我市在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加强监管、安定生活等方面采取的各项措施,把市场供应充足、重要储备物资储备充裕、政府调控能力较强等信息传递给群众。及时发布粮油、蔬菜、猪肉等食品供求和价格信息,客观反映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要继续健全价格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报道和不实信息,消除不良影响,稳定社会预期。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