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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农机局
【发文字号】 晋农机监字[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7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农机监字〔2010〕1号)


  

  各市、县农机局(中心):

  现将2010年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农机部门、安全监理培训部门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要点精神。

  

  附件: 2010年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培训工作要点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2010年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培训工作要点

  


  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农机部门以及安全监理培训系统的广大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这一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及省农机局党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全年以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狠抓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有效地规范和整顿重点监管业务,扎实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平安农机”的创建活动。通过采取可行的措施和辛勤的工作及不懈的努力,克服多方面的困难,圆满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使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安全、健康、平稳的态势。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培训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为农机安全生产做出的贡献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安全监管部门的肯定。

  为了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所取得的成果,推进2010年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培训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现根据农业部监理总站2010年的工作思路,并围绕新一年全省农机化开展的重点工作,特提出我省2010年农机安全监理培训工作要点。

  今年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培训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省促进农机化发展,提升农机化综合水平以及各项农机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扎实推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切实加强体系建设、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农机监理行业的执法能力,真正做好农机事故预防,有效地控制重特大农机事故,为促进我省农机化又快又好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做出新的贡献。

  2010年总的工作目标是:全年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责任农机事故,各类伤亡事故与去年相比明显下降。新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00%登记注册,并100%的配备正式驾驶员,努力提高“三率”。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监理法律法规。全省各级农机安全监理培训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和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始终贯穿到安全监理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中,形成氛围,造成声势。使监理执法人员和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相应地做到主动学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

  (二)积极推进拖拉机保险政策的落实。拖拉机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法定保险,对于保障拖拉机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利益,有效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市县农机监理部门要落实好中国保监会与农业部联合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9〕127号)文件精神,把政策交代给群众,把工作落实到位。

  有条件的基层单位按照国家财政部、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2009年9月联合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56令)积极参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按规定筹集、管理和使用。

  二、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做到“三落实”,建立健全各个层次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制是在长期抓农机安全生产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方法,要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来。今年仍实行省与市、市与县、县与乡以及县级农机监理部门与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要具体,职责要分明,可操作性强。

  全省农机部门实施农机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农机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落实好农机安全生产的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监管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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