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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考生报名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确定,自治区学位办接受各报名点集体报名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各报名点须向自治区学位办书面汇报本报名点考生总人数及各语种考生人数,其它需上报的材料包括:2010年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生登记表(每考生一份)、报名软件路径内photo文件夹和报名软件生成的output文件夹(用移动电子储存器报送)、考试费80元/生。 (八)本考试2010年最新版本报名软件和本文件附件,请从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 www.xjedu.gov.cn)下载。软件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自治区学位办联系。 四、其它 (一)准考证于考试前两周由报名点到自治区学位办领取。考试成绩约于7月初公布,届时可在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查询。需要复核考试成绩的考生须于考试成绩公布15日内,向学位授予单位学士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学习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自治区学位办统一复核,过期不予受理。 (二)本考试依据《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大纲及学习指南》命题。各学校或学生如需用书,可与自治区学位办联系购买。 (三)自治区学位办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古力杰克热 联系电话:0991-7606168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 附件:1. 各报名点学校代码 2. 2010年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 3. 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 各报名点学校代码
附件2 2010年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 水平统一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
“报名资格审核意见栏”以上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 附件3 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及有关注意事项,但不准进入考场。 2、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军人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持其它证件或证明者不得入场考试。 3、外语考试试卷一的答案做在统一的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试卷二的答案做在答题纸上,要求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蓝、黑色的圆珠笔填写。考生自带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等。其它物品,如:文字资料、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小灵通等)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设备等不准带入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4、考生需在考试正式开始前十五分钟入场完毕 ,并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军人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检查。 5、除在答题纸(卡)规定的位置按要求填写(用钢笔或圆珠笔)或填涂(用铅笔)有关项目外,不得在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纸(卡)作废。 6、考生在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已进入考场的考生在考试开始后90分钟内和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不得退场。 7、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考生可以先举手,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能向监考人员询问。 8、答案必须做在指定位置上,做在其它位置无效。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涂改液更改答案,否则,扣除所涂题的分数。 9、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偷看、抄袭或让他人抄袭,不准夹带有文字内容的材料,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或答题纸。 10、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大声喧哗、不准吃东西。提前离场者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及其周围逗留、喧哗。 11、考试终了指令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试卷、答题纸(卡)反扣在桌面上,在原位坐好。待监考人员将试卷、答题纸(卡)收齐,核对无误,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起立并顺序退出考场。交卷后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卡)带出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 未经监考人员验收或不配合监考人员工作,造成考卷遗失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