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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08
【实施时间】 2010-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8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冬春季植树造林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精心安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指导到位、工作到位,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对植树造林工作的领导,大力抓落实、抓检查、抓奖惩、抓问责,做到“心里想着绿化、逢会必讲绿化、下乡定查栽树、检查就到地头”,全力推进冬春季绿化造林工作的落实。

  

  强化组织实施和部门技术指导,确保责任落到实处。按照属地管理实施原则,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国土、环保、滇管、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园林、建设等部门负责牵头和技术指导。国土部门负责泥石流、滑坡治理区发展竹子工程的技术指导和协调工作;水利、滇池管理和环保部门负责河道、池塘、水库、滇池等湖泊浅水区、湿地区域整治绿化,实施芦苇、柳树工程的技术指导和工作协调;交通和建设部门负责交通沿线可绿化区域发展经济林果和15条道路出入口景观绿化工程的技术指导和工作协调;园林和建设部门负责村庄景观绿化工程的技术指导和工作协调;农业和林业部门负责县城、乡镇、村庄视野可及的面山开荒种粮区域种植结构调整、发展经济林果工程的技术指导和工作协调。

  

  (二)深入宣传发动,再掀绿化造林的新高潮

  

  各地要结合冬春季造林的工作特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墙报等媒介,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植树造林的新举措、新进展、新经验、新典型,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绿化造林意识,充分发动全民参与冬春季绿化,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绿化生态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各项绿化造林工程的顺利实施,再掀全市城乡绿化造林的新高潮。

  

  (三)严格把关,确保冬春季绿化工程质量

  

  冬春季植树造林不能只讲数量、不讲质量,要把质量标准作为绿化造林的主要指标,切实加强技术指导,严格把关,提高植树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各地要认真组织绿化造林技术人员,深入山头地块进行指导和检查,做到县有专家、乡有检查员、村有指导员,形成覆盖全面的绿化造林技术指导体系,对各地的绿化造林实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社会倒逼部门、下级倒逼上级、督查倒逼落实”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城乡绿化工作的督促检查机制,严格绿化造林工作奖惩,对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厉问责。

  

  附件:2010年冬春季植树造林任务计划表(略)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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