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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教职成办[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1
【实施时间】 2010-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8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人选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人选的通知

  (新教职成办〔2010〕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有关大中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有效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将筹备成立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现面向全区选聘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委员。推荐审定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改革创新意识,思想作风正派,能团结协作,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二、能全面理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熟悉职业教育教学

  

  工作,了解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现状及趋势。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关学科较高的专业水平,学术造诣较深,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对职业教育教材有一定的研究。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教材审定工作,年龄在70岁以下。

  

  审定委员会委员人选可以推荐自治区职业教育方面的专家学者、教师、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名额不限。

  

  各地、各学校要本着严格筛选的原则,依据上述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择优推荐,保证质量。自治区教育厅将组成评审组,统一审核推荐人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各地、各学校请于2010年2月5日前,将推荐人选推荐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 系 人:张雅轩

  

  联系电话:0991-7606217(传)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

  

  邮政编码:830049

  

  附件: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委员人选推荐表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

  审定委员人选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族别

 

学历

 

专业

 

职称

 

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和

荣誉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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