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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赣普法办字[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1
【实施时间】 2010-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8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召开全省普法办主任会议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召开全省普法办主任会议的通知

  (赣普法办字〔2010〕3号)


  

  各设区市普法办,省直机关普法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

  

  为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09年全省普法教育工作情况,表彰2009年有关工作先进,研究部署2010年全省普法教育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1月28日至29日召开全省普法办主任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人员

  

  各设区市普法办主任、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各一名;省直机关普法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负责人各一名。

  

  二、会议安排

  

  1月28日(星期四)上午到省司法厅普法教育处报到;会期一天,1月28日下午和29日上午开会。会议地点设在省司法厅七楼会议室。

  

  三、有关事项

  

  1.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会议发言准备,力求言简意赅,主要谈2009年工作的主要特色和亮点工作,2010年工作打算和创新思路,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请将与会人员名单(含性别、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于1月22日前报省普法办。

  

  3.请各地普法办在1月20日前将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打算(电子版)报省普法办。

  

  联 系 人:曹微 联系电话:0791-6212233(兼传真)

  

  
二o一o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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