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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二)民政、教育部门每季应向地税部门提供新登记、变更、注销的社会团体、非学历教育机构等有关信息。应当加强学校、各类培训班的管理,督促其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申请领购发票,据实申报纳税;对需要代征税款的,应当配合地税部门代征税款。 (十三)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拨付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确保代征代扣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做好代扣行政事业机关车船税工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车辆没在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并完税的,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税务机关委托代征协议,代征车船税。对客运车辆发放油补时,实行先税后补办法,即凭地税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予以办理油补,对不能提供完税证明的督促其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车船税。 (十四)国税部门要做好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窗口换票应缴相关地方税费和新购置车辆当年车船税代征工作。国税部门在给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征收代开发票增值税的同时,应依据地税部门的委托代征协议代征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新购置车辆当年车船税,实行缴纳车船税后(法定减免车辆除外),办理车辆购置税。对不能提供车船税完税证明的,国税部门应依据地税部门委托代征协议代征车船税。此外,国税部门应当在年度所得税汇算结束后,向当地地税部门传递所得税汇算企业工资费用列支情况。 (十五)公、检、法部门要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积极应对涉税突发事件。公安部门应及时配合地税局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暴力抗税行为,着力解决本辖区长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又拒绝办理税务登记证件、抗税不缴等“钉子户”、“难缠户”问题。法院、检察院要依法查处涉税案件,从严、从快处理暴力抗税案件。进一步净化税收环境,为综合治税工作保驾护航。 五、加大部门协作配合力度 地方税收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各级财政和地税机关是税收业务主管部门,应为地方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政策宣传和业务支持,要坚持依法治税,严格遵守组织收入原则,有效地组织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相关部门、单位应树立大局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主动参与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地方税收综合治理,为大兴安岭新林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 附件1: 方税收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李廷祥 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林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 行署财政局 行署发改委 行署民政局 行署建设局 地区国土资源局 行署教育局 行署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署资源局 集团公司财务部 集团公司计统部 行署公安局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地区检察院 地区交警支队 地区地税局 地区国税局 行署交通局 行署水务局 行署房产局 地区社保局 地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地区电业局 附件2: 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办公室设在行署财政局。 主 任: 姜蒙红 行署财政局局长 副主任: 吕 晶 地区地方税务局局长 成 员: 陈冰菲行署财政局法规税政科科长 卢 洵地区地方税务局流转税科科长 王晓杰地区地方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 赵焕荣地区地方税务局财产行为税科科长 王学峰地区地方税务局法规科科长 李 斌地区地方税务局征管科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