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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受理2011年度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大力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促进我省建筑企业应用新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增强企业的技术积累和核心竞争力,我厅定于今年9月开始受理2011年度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1年9月1日至10月30日止。 二、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新开工或在建的建设工程: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投资到位,社会影响大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二)新开工或在建的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建设项目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六项以上,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 2.建设项目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某一项(子项)新技术且水平突出的单项示范工程。同等条件下,在建筑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方面起到示范作用的工程项目将优先入选。 (三)目前在建,且三年内可以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使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三、申报资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 1.2011年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 2.每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一式5份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内容包括: (1)《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见附件2); (2)施工许可证; (3)拟应用新技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如已应用部份新技术,提供新技术施工过程照片; (二)电子文档: 1.2011年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汇总表 2.提供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书面材料中第(1)项电子文档直接刻录到光盘,其他书面材料扫描后刻录)。 以上电子文档,统一用光盘保存,与申报的书面材料一起递交。 四、其它事项 有关2011年度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立项受理工作,及评审组织工作,我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具体负责,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省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 建筑市场监管处 林伟明 电话:020-83133626 省建筑业协会(地点: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邮编:510050。)梁剑明、 郑顺炽、严民电话:020-83642201 传真:020-83642502 附件:1.2011年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汇总表 2.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1: 2011年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 “拟应用新技术项目名称”栏按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项目子编号及名称详细填写。 附件2: 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 示范工程名称: 示范工程执行的施工单位: 申报地区(部门): 申报时间: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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