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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豫农认证办[20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9-02
【实施时间】 2011-09-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0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的通知

  (豫农认证办[2011]19号)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的通知》(农质安函〔2011〕110号)要求,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在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与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联系人:魏钢

  

  电话:0371-65918727

  

  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联系人:黄继勇

  

  电话:0371-65918756

  

  电子邮箱:hnzj1168@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7号

  

  邮政编码:450002

  

  附件1: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方案

  附件2:2011年农产品地理标志综合检查方案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1

  
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方案

  


  为确保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全程监控,探索追溯管理”为主线,以蔬菜和经济附加值高的水产品为重点,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依法查处、创新机制”的工作原则,通过加大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的力度,深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依法监管,创新完善证后监管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

  (一)排查质量隐患,强化自律意识,切实保障产品质量。

  (二)推广标志使用,依法监管标志,有效规范用标行为。

  (三)交流监管经验,探索追溯模式,积极推进科学监管。

  三、检查内容

  (一)获证单位质量管理情况。对获证单位生产情况实施全程检查,检查要点包括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规程制定和实施、投入品使用管理、生产记录执行和管理、包装标识管理和内检员职责落实等内容。对已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园艺场整体认证工作的省(市),要适当加大对整体认证园艺场的检查比例。

  (二)认证产品标志使用情况。依法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市场检查,集中查处标志与实物不符、标志与证书不符、擅自转让或买卖标志、不规范印制、伪造或冒用标志等行为。同时,要以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为切入点,引导获证单位规范包装、依法标识,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

  (三)工作机构认证管理情况。开展认证管理有效性年度检查和交流,包括工作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制定落实情况,申报材料等文件档案管理情况,认证审查工作时限执行情况以及检查员职责履行状况等,了解掌握认证监管薄弱环节,探讨交流证后监管有效经验,积极提升认证管理质量。

  (四)各地追溯管理推进情况。全面掌握各地无公害农产品追溯管理工作进度,对已开展追溯管理的地区和获证单位,深入了解其组织方式、追溯要点和主要成效,分析查找追溯管理推进难点和薄弱环节,总结挖掘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搜集整理各地对推进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追溯管理的具体建议。

  四、检查方式

  (一)座谈交流。汇报交流本地区、本行业认证监管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认证管理基本情况、证后监管主要做法和有效经验、当前工作薄弱环节、下一步监管工作安排、对推进追溯管理和健全证后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等。同时,向检查组提交《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自查情况统计表》(附表1)。

  (二)实地检查。选择部分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暗访,填写《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获证单位评价表》(附表2)、《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不规范用标行为汇总表》(附表3)。选择被检获证单位应注重全面了解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不同行业情况,并兼顾掌握已开展追溯管理的获证单位生产管理现状。

  (三)查阅文档。查阅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开展认证管理工作文件资料,以及获证单位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记录等。

  (四)意见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建议向当地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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