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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征订少数民族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学用书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局: 为做好2010年春季学前“双语”教育用书征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少数民族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学用书,包括幼儿用书、教师指导用书(含录音磁带)、教学挂图、故事图片和教学卡片等,均由新疆教育出版社慧之源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发行。 二、自治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等七个地州以及托克逊县、吐鲁番市、伊吾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温泉县、若羌县、尉犁县、和静县等九县市免费提供学前“双语”教育用书。 三、首次享受免费新教材的幼儿园或学校,每30套幼儿用书免费配发一套教师指导用书、磁带、教学挂图、故事图片和教学卡片。从第二年开始,每年随幼儿用书每30套配发一套教师指导用书。免费配发教学磁带、教学挂图、故事图片和教学卡片每三年为一个周期。 四、请各地、州、市教育局按照本地推进学前“双语”教育规划,组织好报订工作,配合发行单位,将报订单发至符合要求的少数民族农村“双语”幼儿园(报订单见附件),并按照要求填报汇总后,于1月12日前通过传真报送新疆教育出版社慧之源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通知已同时发布于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文件内容及附件可下载。 附件:自治区免费提供教学用书使用对象统计表 自治区教育厅 2010年1月5日 附件: 自治区免费提供教学用书使用对象统计表 (中班下册) 县(市)教育局(公章)
自治区免费提供教学用书使用对象统计表 (大班下册) 县(市)教育局(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请于1月12前通过传真报送至新疆教育出版社慧之源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91-8551277 8552977传真:0991-8530705 联系人:姬海蒂 卡比努尔 刘永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