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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0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2010-2012年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吉林市2010--2012年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一月五日

  


  
吉林市2010--2012年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继续又好又快发展,2010--2012年将在全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这是增强我市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举措。为全面抓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中小企业全面发展为目的,通过项目建设、产业升级、政策服务、优化环境、延长产业链条等措施,着力推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为我市经济总量再翻番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1.2010-2012年三年发展目标

  

  从2010年起,经过三年的努力,到201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00亿元,工业销售收入1750亿元,实缴税金63亿元。三项指标与2009年相比,分别增加1500亿元、800亿元、20亿元,三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21.2%、22.3%、14%。

  

  其中:

  

  --每年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00户,三年累计新增规模工业企业300户。

  

  --每年培育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下重点工业企业100户。经培育,到2012年新增10000万元以上企业100户;5000-10000万元企业150户;3000-5000万元企业150户。

  

  2.2010年具体工作目标

  

  到2010年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00亿元,工业销售收入1160亿元,实缴税金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22%和13.5%。

  

  其中:

  

  --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00户。

  

  --培育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下重点工业企业130户。经培育到2010年末,新增10000万元以上企业30 户; 5000-10000万元企业50户;3000-5000万元企业50户。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并有效的开展工作。

  

  成立吉林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及相关业务工作,调度各县(市)区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二)加大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政策环境。

  

  深入学习和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国家、省、市有关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有效地推动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在磐石市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和省里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一些相应的配套措施。

  

  (三)全面落实工作目标,做大做强中小企业。

  

  一是突出抓好规模企业培育工程。为确保完成2010-2012年累计新增规模工业企业300户目标任务。每年对年产值300万元以上小企业和新建续建项目企业认真排查、分类筛选,建立培育企业名录库,并确定重点培育企业。2010年确定重点培育企业140户,并对其实施重点调度、重点监测、重点扶持,对达到规模工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及时申报审核和生成认定。二是突出抓好重点企业培育工程。要着力扶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发挥重点企业的支撑、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对技术先进、成长较快、社会贡献较大的企业将在信贷等方面予以支持,并根据贡献按年度予以奖励。

  

  (三)拓宽融资渠道,努力缓解融资困难。

  

  一是积极推动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多层次信用担保机构。抓住吉林银行给我市中小企业5亿元信贷规模支持的契机,在昌邑区、龙潭区建立政策担保公司试点的基础上,要求在其它县(市)区也全面推开,向其推荐中小企业20-500万元的贷款项目。船营区、丰满区、高新区、经开区、永吉县也要尽快设立财政出资的担保公司,在政策上鼓励现有担保机构实现增资扩股,增强担保能力。二是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抓住创业板开闸的有利时机,全面推进中小企业上市的各项工作。

  

  (五)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扶持和支持力度,促进项目早日达产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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