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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积极实施商标战略。大力支持、培育以企业为主体创建自有品牌,帮助、指导企业做好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申报推荐工作。加大对著名商标、老字号以及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保护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国内外知名品牌。 (三)努力推动版权产业。大力发展出版业、新闻传媒业、广播电视业、影视制作业、音像制品业、文艺创作与表演业、文化娱乐业、广告业、信息网络业、计算机软件业、动漫产业等核心版权产业,加强民间文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支持具有肇庆文化特色作品的创作。依法打击盗版行为,积极推进计算机软件正版化的普及。 (四)注重培育农业知识产权。发挥肇庆特色农产品丰富的优势,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商标的培育和保护,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动植物新品种权的认定工作,努力打造一批农业知名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 (五)依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市场整治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部门协调、区域协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切实解决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工作体系、经费保障等问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协调机构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及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管理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二)制定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和激励机制。研究出台有关支持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专利技术实施以及产业化的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新能源、环保、节能减排等专利技术,市科技经费、技改专项资金等予以重点倾斜。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或国有资产投入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技专项、重大项目并购、重大技术设备引进等经济活动,实施责任主体要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和风险评估,知识产权部门要予以指导和监督。对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专利技术、专利产品发明人和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突出企业知识产权主体作用。通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在全市规模工业企业逐步建立健全贯穿于企业研发、生产经营、资产运营、人才培养、产品销售、对外合作等各个环节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积极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活动。围绕我市重点产业,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和辐射作用广的知识产权项目,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与标准相结合的骨干企业。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知识产权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根据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需要安排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专利和商标申请资助、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技术实施及产业化等工作。鼓励和引导专利技术转化,积极开展专利质押贷款,拓宽专利技术运营的融资渠道。逐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多元投入的知识产权投入新格局。 (五)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健全市、县(市、区)行政执法体系,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能力,重点解决执法人员匮乏、经费短缺、装备落后等突出问题。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侵权假冒行为作为行政执法的重点,集中力量查处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的侵权案件。完善重大涉外案件上报和会商制度,形成联合执法协调机制、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和诉讼调解的联动机制。完善著作权登记备案体系,健全著作权登记备案制度。 (六)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建立支柱产业、特色行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引导企业在项目立项、研发、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做好专利文献检索、跟踪分析、预警诉讼等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培养一批较高素质的专利、商标、版权登记代理人,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打造规范、诚信、高效的代理品牌。 (七)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和人才队伍建设。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要以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为契机,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列入法制教育内容,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加大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职能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通过制定完善知识产权人才管理和评价机制,建设多层次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