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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襄樊政办发[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1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一月五日

  


  
襄樊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市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组织,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襄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管理体制

  1.4.1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1.4.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本预案,编制本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1.4.3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1.5.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1.5.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行、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1.5.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1.5.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1.5.5军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和发挥驻樊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的作用,在紧急情况下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抗雪防冻救灾任务。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2.1.1领导机构

  成立襄樊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设在市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总指挥: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发改委主任

  指挥部成员为: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襄樊供电公司、市气象局、武警襄樊市支队、湖北电信襄樊分公司、湖北移动襄樊分公司、湖北联通襄樊分公司、中石化湖北襄樊石油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管负责人。

  2.1.2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市气象局局长、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应急办或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2.1.3县(市)、区机构

  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组织领导、办事机构的设立,参照本预案确定。

  2.2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2)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

  (3)协调相关地区、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4)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2)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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