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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扶贫领字[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1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扶贫领字〔2010〕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现将《2010年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一月五日

  


  
2010年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2010年是扶贫开发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自治区总的要求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部署,认真贯彻全国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确保实现《纲要》目标任务、谋划未来十年扶贫工作两大重点,按照“划分区域、分类扶持、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完善机制”的方针,以南疆三地州、高寒山区和边境贫困农牧区为重点,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活质量、提升贫困农牧民整体素质为目的,强化措施手段,扎实开展工作,努力把我区扶贫开发事业推向新的历史起点。

  一、积极谋划未来十年扶贫开发工作。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研究新阶段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组织起草未来十年扶贫开发纲要,编制“十二五”扶贫总体规划及整村推进、扶贫易地搬迁、边境扶贫开发、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综合治理等专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人员、组成班子,制定详细方案,保证起草和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打好实施《纲要》收官之战。按照《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巩固已有成果,加强薄弱环节,瞄准扶贫对象,深入推进减贫计划;加大整村推进规划的实施力度,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特别要把距边境线25公里范围内贫困村、人口较少民族贫困村的整村推进规划作为硬任务,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深入开展扶贫培训和产业化扶贫,着力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保持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超过全区平均水平,努力缩小发展差距。全面总结我区十年实施《纲要》的情况,为未来扶贫开发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三、扩大各项扶贫试点成果。继续推进阿合奇县边境扶贫试点,建立边境扶贫试点扩延专项资金,抓好32个边境县的扶贫规划,先期做好17个边境重点县的试点工作;做好昆仑山山区、天山山区、阿尔泰山山区的扶贫搬迁试点的收尾工作,总结和推广高寒山区扶贫移民搬迁经验;扩大集中连片开发试点范围,每个重点县都要有集中连片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方案;继续扩大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支持规模,巩固哈密地区试点成绩,重点做好塔城地区及南疆部分县市的试点扩延工作。

  四、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按照自治区产业发展布局,围绕“四大基地”建设,继续以“七类优先项目”为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扶贫信贷资金的支持,继续扶持扶贫龙头企业特别是从事畜牧业、林果业扶贫龙头企业的发展,引导扶贫龙头企业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辐射和带动贫困农牧民增收;认真落实到户扶贫贷款贴息政策,缓解贫困农牧民的生产资金困难,扶持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

  五、深入实施“雨露计划”。自治区要制定新十年扶贫培训大纲,各重点县市要认真编制新十年扶贫培训规划;加强农牧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工转移就业、自主创业技能培训,扶助贫困户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千名村委会主任”培训计划;增加财政扶贫培训资金投入,提高对县级扶贫培训的投入比例,加强与助学补助制度的衔接,适当提高“两后生”补助标准;坚持培训资金用于补贴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的各类培训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地培训基地的作用,不断提高扶贫培训质量。

  六、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在全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开展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工作,建设信息共用平台,完善识别机制,瞄准扶贫对象,全面落实扶持政策;按照“总量不变、动态调整、统筹兼顾、进出平衡、分地进行、统一核定”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建立进出机制,对扶贫开发重点县、乡、村进行适当调整;继续加强扶贫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由各地州提出自己的扶贫标准并对贫困人口进行摸底,自治区统筹制定全区的扶贫标准;完善资金分配机制,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坚持项目管理制度创新,明晰扶贫开发项目产权,使之发挥持续效益;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为扶贫开发提供可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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