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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城市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要达到100%,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地表水ⅳ类以上水体比率≥50%的标准。 加强对建筑、拆迁、市政施工、道路和运输扬尘控制以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管理。积极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禁止未经环保检测、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和脱氮除磷设施、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加快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改造,妥善做好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全面实施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提高运营水平,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和各项污染指标达标排放。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区的小型化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中水回用工作。 (十一)大力实施畅通工程。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加快城市道路系统建设,优化完善城市路网,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重点解决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占道、阻碍交通,影响行人通行问题。出租车逐步实现定点停靠。逐步取缔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违法营运,优化城市交通秩序。完善路面监控系统建设,实现中心城区路面监控率提高5-10个百分点。 (十二)加强市容环境管理。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对早夜市、露天市场、城区内私搭乱建、乱堆乱占、占道经营、马路工厂、露天烧烤、店外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现象进行整治;大力宣传倡导文明祭祀,取缔城区生产、销售迷信产品行为和焚香烧纸等迷信活动,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十三)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清理城市街路、居民区和城乡结合部和居民庭院环境卫生,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加强农村卫生保洁和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构建整洁、卫生、有序、文明、良好的人居环境。 (十四)切实抓好建设领域信访稳定工作。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处理城镇建设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办理上级交办案件,及时上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注重源头治理,形成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产生的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信访专项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 (十五)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工作。认真执行辽宁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报送和城乡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确保建设项目信息和城乡建设统计报表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完善建设项目信息和城乡建设统计管理制度,健全建设项目和城乡建设统计管理体系,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和城乡建设统计队伍建设,搞好项目信息管理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提高建设项目信息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服务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夺取辽宁省2011-2012年度“绿叶杯”竞赛活动优胜县荣誉称号,对我县“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周 亮 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宋晓虎 县政府副县长 王瑞利 县政府副县长 孙 超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胡石昌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住建局局长 成员单位:住建局、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卫生局、环保局、旅游局、水利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党组成员、住建局局长胡石昌兼任。 四、检查考核办法 (一)检查评比工作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检查、日常考核的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二)集中检查由县“绿叶杯”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竞赛内容,结合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查看书面材料、现场抽查等办法进行考核。日常考核由县“绿叶杯”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采取定期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检查结果通过新闻媒体或《绿叶杯竞赛信息》予以公布,县政府将把“绿叶杯”竞赛活动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对各相关单位的考核结果将做为年终岗位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