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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3号)的要求,本市对2010年6月前发布并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下列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63件) (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47件 1.批转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无线电收发信区管理暂行规定》(沪府发〔1980〕136号) 2.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上海市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府发〔1981〕32号) 3.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等单位关于获得英雄模范称号的干部、工人享受提高退休费待遇的请示报告的通知(沪府发〔1981〕66号) 4.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等部门关于提高本市农林第一线科技人员生活待遇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府发〔1984〕19号) 5.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关于聘用退休干部、退休工人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府发〔1984〕64号) 6.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四个文件和市人事局、市科技干部局贯彻意见的通知(沪府发〔1986〕93号) 7.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外资委关于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权限的意见的通知(沪府发〔1992〕10号) 8.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改办、市房管局制订的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1994〕19号) 9.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住宅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批复(沪府〔1995〕66号) 10.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制订的《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府发〔1996〕39号) 11.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外资委关于浦东新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管理意见的通知(沪府〔1997〕8号) 12.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本市实施就业预备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沪府〔1997〕52号) 1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升挂使用国旗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1997〕25号) 14.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关于加强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发〔1997〕27号) 15.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上海市1997年公有住房租金调整实施办法和上海市1997年公有非居住用房租金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上海市1997年公有住房租金调整实施办法》废止。(沪府发〔1997〕39号) 16.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1997〕48号) 17.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1998〕6号) 18.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沪府发〔1998〕17号) 19.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府发〔1998〕26号) 20.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关于《上海市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补充意见的通知(沪府发〔1998〕55号) 2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1999〕4号) 22.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的通知(沪府发〔1999〕7号) 2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零星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1999〕39号) 2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雷电防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0〕8号) 25.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闲置土地临时绿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0〕39号) 26.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改办、市物价局制订的上海市2000年公有住房租金调整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0〕40号) 27.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关于本市进一步做好吸引微电子紧缺人才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0〕44号) 28.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本市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0〕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