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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依托中心城市和县城,促进二、三产业高度集聚,强化产业分工协作,建设沿陇海产业带、沿京广产业带,形成以产兴城、依城促产的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强产业集聚区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整合提升各类产业园区,科学规划建设产业集聚区,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发展的重要载体,促进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人口有序转移。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创新型、开放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等产业集聚区的示范创建,建设一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十五)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发挥区位优越、劳动力资源丰富等优势,完善产业配套条件,打造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健全产业转移推进机制,全方位、多层次承接沿海地区和国际产业转移。支持中心城市重点承接发展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县城重点发展各具特色、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形成有序承接、集中布局、错位发展、良性竞争的格局。支持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十六)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融合,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国家级科研院所、高校设立分支机构或建立成果转移中心,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建设,构筑区域性自主创新体系。支持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工程,加强技术创新,推动郑州、洛阳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推进国家级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优质资本、优势企业跨行政区并购和重组,加快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四、积极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充分发挥中原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走城乡统筹、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支撑和推动“三化”协调发展。 (十七)加快中原城市群发展。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提升郑州作为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地位,发挥洛阳区域副中心城市作用,加强各城市间分工合作,推进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开放型城市群。支持郑汴新区加快发展,建设内陆开发开放高地,打造“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形成中原经济区最具活力的发展区域。推进教育、医疗、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电信、金融同城,加快郑汴一体化进程。加强郑州与洛阳、新乡、许昌、焦作等毗邻城市的高效联系,实现融合发展。推进城市群内多层次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建设,促进城际功能对接、联动发展,建成沿陇海经济带的核心区域和全国重要的城镇密集区。 (十八)增强城镇承载能力。科学编制城镇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建设集约紧凑、生态宜居、富有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支持中心城市优化布局,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周边县城和功能区为组团的空间格局。增强郑州综合服务功能,提升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能力,建设中部地区重要的区域性经济中心。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制定覆盖全行政区的城乡规划,建设内涵发展、紧凑布局的复合型功能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十九)提高以城带乡发展水平。发挥县(市)促进城乡互动的纽带作用,把中小城市作为吸纳农村人口就近转移的重要载体,推动城乡之间公共资源均衡分配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增强县城发展活力,支持有条件的县城逐步发展为中等城市,提高承接中心城市辐射和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按照合理布局、适度发展原则,支持基础较好的中心镇逐步发展成为小城市,强化其他小城镇对周边农村的生产生活服务功能。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有序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成城镇居民,享有平等权益。鼓励城市骨干企业与农村建立对口帮扶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