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63号
【颁布时间】 2011-09-26
【实施时间】 2011-09-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1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63号――部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2009年至2010年上半年预算资产财务情况检查结果

[接上页]


  检查结果表明,宁夏邮政管理局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在预算、资产、财务等财政管理事项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够规范,主要是未编报项目支出申报书和政府采购预算等。二是资产管理不严,主要是对部分国有资产未履行管理职能。三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虚构经济业务事项30万元;收支挂往来239万元。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处理决定。宁夏邮政管理局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江西省邮政管理局预算资产财务检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0年10月至11月,财政部组织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江西省邮政管理局2009年和2010年上半年预算、资产、财务等财政管理事项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江西省邮政管理局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较为规范,但在预算、资产等财政管理事项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主要是其他收入未纳入预算;人员挤占公用经费9万元。二是资产管理不严,主要是少计资产3万元;资产账实不符390万元。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处理决定。江西省邮政管理局高度重视本次检查,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银川海关预算资产财务检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0年7月至8月,财政部组织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银川海关2009年和2010年上半年预算、资产、财务等财政管理事项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银川海关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在预算、资产、财务等财政管理事项方面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够规范,主要是为下属事业单位代编代报预算。二是资产管理不严,固定资产5854万元未办理竣工决算。三是个别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未按规定核算投资收益21万元。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发处理决定。银川海关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石家庄海关预算资产财务检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0年9月至10月,财政部组织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石家庄海关2009年和2010年上半年预算、资产、财务等财政管理事项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石家庄海关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较为规范,但在预算、资产等财政管理事项方面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部分新增专项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资产管理不严,主要是未经批准出租资产,涉及租金986万元。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石家庄海关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太原海关预算资产财务检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0年7月至11月,财政部组织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太原海关2009年和2010年上半年预算、资产、财务等财政管理事项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太原海关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在预算、资产、财务等财政管理事项方面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预算执行不够规范,主要是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住房公积金超预算50万元。二是资产管理不严,未经批准出租资产,涉及租金44万元。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太原海关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积极组织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预算资产财务检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0年7月至11月,财政部组织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新疆检验检疫局)2009年和2010年上半年预算、资产、财务等财政管理事项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新疆检验检疫局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管理较为规范。但在预算、财务等财政管理事项和执行国家政策方面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主要是人员基础数据不准确;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95万元;未严格执行项目预算77万元;支出超预算379万元。三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少计收入558万元;虚列支出25万元。四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11万元。五是罚没收入应缴未缴中央国库71万元。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