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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建函[2011]第845号
【颁布时间】 2011-09-23
【实施时间】 2011-09-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1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商务部关于推进周末车载蔬菜市场建设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推进周末车载蔬菜市场建设的通知

  (商建函[2011]第845号)


  

  为促进蔬菜便利进城,缓解蔬菜卖难买贵,北京市近期开展了周末车载蔬菜市场(以下简称周末市场)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深受农民和城市居民欢迎。在全国范围推广北京市的做法,有利于完善城市蔬菜流通网络,保障城市“菜篮子”供应。现就周末市场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周末市场的重要意义

  周末市场是对蔬菜流通方式的积极探索,有助于推动蔬菜流通体制改革和营销方式创新,激活传统蔬菜流通渠道,促进市场充分竞争。周末市场是解决农民直接进城售菜的有效途径之一,有助于平衡产需关系,降低和稳定城市菜价,管理通胀预期,对方便居民生活和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将周末市场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各环节工作,通过加强周末市场建设推动完善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络。

  

  二、完善配套政策,尽快启动周末市场工作

  周末市场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场地,免除摊位费、管理费等一切收费,采取厢式货车和搭建厅棚结合的形式,集运输、储存、销售和垃圾处理等功能于一体,由专业合作社或农产品流通企业组织农民在周末进城销售自产蔬菜。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减少环节、利民惠农”的原则,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引导和支持周末市场发展。根据地方蔬菜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在本地蔬菜集中上市时期开办周末市场,选择郊县具有组织农民生产、运输和销售能力的蔬菜合作社或流通企业开展经营。为周末市场提供车辆进城通行和停靠便利,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协调区(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落实周末市场场地,优先在现有蔬菜零售网点不足、具备场地条件和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社区开展试点。

  

  三、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周末市场秩序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市场经营主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蔬菜进行检测、留样和记录,确保蔬菜质量安全;自行清理清运垃圾废弃物,保持市场环境卫生;制定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消防等安全管理,防范人群聚集,避免出现哄抢现象;疏导市场交通,治理市场周边环境,加强对市场外围游商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发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等积极性,统筹市场日常管理。

  

  四、建立评价和退出机制,确保农民增收居民受益

  建立健全周末市场销售、价格、经营秩序、质量安全等信息评价体系,对周末市场收购价和销售价提出要求,加强价格监测和舆论监督,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市场经营主体及时予以更换,保障农民从蔬菜销售中获得更大收益,居民得到便利和实惠。推动市场经营主体加强与农民的合作,指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种植结构,鼓励对农民进行培训,直接参与周末市场运输、销售和经营,帮助农民获得流通环节增加值。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周末市场健康发展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将周末市场列入“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积极协调农业、公安、交通、财政、工商、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及时发现和解决市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周末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周末市场管理办法,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加强舆论引导,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经营主体不断探索和创新流通模式,取得一定经验后,逐步扩大周末市场网点和覆盖面。

  

  
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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