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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在商业、医院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 5.研发推广方便盲人、聋哑人使用的信息交流产品; 6.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专用网站。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建设无障碍城市是现代化城市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以人为本最切实的体现。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建管并重,推进全市无障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力争实现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目标。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黄石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由市长杨晓波任组长,副市长罗光辉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彭耀华、方茂富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城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领导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部门和单位、各新闻媒体要采取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建设无障碍城市重要意义的宣传,向公众普及无障碍知识,提升市民的无障碍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关注、支持、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各司其职,加强督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工作专班,切实抓出成效。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各新闻媒体单位应发挥舆论的监督与导向作用;要建立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众组织,加强监督,以保证我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5月10日--30日) 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动员大会,部署任务,明确责任。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宣传栏、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动员全市人民都参与到建设无障碍活动中来。 (二)创建达标阶段(2010年6月1日--8月31日) 各部门和单位、各城区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和《湖北省无障碍建设管理条例规定》以及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建设和改造无障碍设施所需的经费由各部门(单位)、各城区负责解决。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月1日一30日) 2010年9月底前,全市各部门(单位)、各城区进行全面自查,迎接2010年10月份的考核验收检查。 附件:1.黄石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责任分工表 2.黄石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黄石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责任分工表
附件2: 黄石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晓波 市长 副组长:罗光辉 副市长 成 员:彭耀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方茂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远望 市建委主任 张路元 市建委副主任 吴远景 市建委副主任 尹国平 市教育局局长 时 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队长 刘凤山 市民政局局长 黄曲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重迎 市商务局局长 曹树莹 市文化局局长 傅正华 市卫生局局长 刘 茵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 刘 林 市规划局局长 张明强 市体育局局长 黄荆国 市城管局局长 刘昌猛 市房产局局长 方晓阳 市广电局局长 胡名胜 市残联理事长 金爱蓉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丁 平 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行长 何国有 市城投公司董事长 倪文明 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谢旭松 市园林局局长 郭永红 黄石港区区长 胡 敏 西塞山区区长 刘修海 下陆区区长 胡楚平 铁山区区长 卫衍海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雪清 市邮政局局长 柯德胜 电信黄石分公司总经理 沈义枝 移动黄石分公司总经理 宋功元 联通黄石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张远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凤山、张路元、胡名胜、金爱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