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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该项工作由市局效能办牵头负责,办公室、办税服务厅、人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协助。 四、工作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0年1月4日-2010年2月28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市政府和省局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表彰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学习中央、省市政府和省局有关支持创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要结合实际,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于2010年1月底前,报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3月1日-2010年10月31日) 市局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地税实际,就全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五个方面重点工作,起草制订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市局创业服务年活动考核方案及评分细则由市局人事处牵头,监察室、计财处协助起草制定,于2010年4月底前,报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要根据市局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制定具体措施,不断推动创业服务出亮点、出成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11月1日-2010年12月30日) 各单位要以五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科学的、量化的、可操作的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年终绩效考核统一进行考评,考核结果报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对创业服务年活动情况要有动员、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考评,及时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各县(区)局的创业服务年活动总结,于2010年12月20日前,报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创业服务年活动工作涉及面广,标准高,要求严。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创业服务年活动仍由全市各级地税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级地税效能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各级地税部门要把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作为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创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各级地税部门要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等手段,查找并解决创业服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及时督办整改到位,及时通报有关结果,确保活动有效推进。凡是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凡是对本单位创业服务年活动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重大事故和不良影响的,要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三)广泛宣传,典型示范。各级地税部门要牢固树立争创一流业绩的思想,不甘平庸,勇夺第一。要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争取当地党政领导对地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密切加强与当地效能办的联系沟通,及时上报情况,争取支持和指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依托各种宣传阵地,为地税部门服务创业营造有声有色的舆论氛围。要总结宣传创业服务年活动中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创业服务年活动扎实开展。 (四)立足长效,健全制度。各级地税部门要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回头看”活动,深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并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服务创业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