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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制度体系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办法,明确应急救援管理主体和职责。重点建立“六项制度”,即:建立应急指挥协调制度,规范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力量调度、联动响应等工作;建立预警和信息报告制度,规范预测预警、调查评估、信息报告、信息发布等工作;建立队伍管理制度,规范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制度,规范应急物资储备、补给和运输保障以及资金管理;建立培训演练制度,规范教育训练、综合演练、危机应对演习、防灾知识宣教等工作;建立预案管理制度,规范预案编制、审核、修订、使用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1年1月初)。承担试点任务的市、县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召开试点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间和试点要求。 (二)全面推进(2011年1月)。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县级综合应急救援试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形成我省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基本模式。 (三)总结推广(2011年3月中旬)。通过综合演练和试运行,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梳理和归纳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提高。选择一批有典型性的单位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县级应急救援试点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政府应急办、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组织实施,省政府应急办加强督办和协调。承担试点任务的人民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制订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方案,细化任务,量化指标,限时完成,做到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分析研判、检查督导。省政府应急办将会同省公安消防总队对试点工作进行督办指导。 (三)坚持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不搞固定模式,各地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建立科学、实用、高效的应急救援工作模式。要将抓重点、树典型与促进全面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县级试点,逐步推动和完善省、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