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赣府厅字[2010]200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4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七)制度体系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办法,明确应急救援管理主体和职责。重点建立“六项制度”,即:建立应急指挥协调制度,规范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力量调度、联动响应等工作;建立预警和信息报告制度,规范预测预警、调查评估、信息报告、信息发布等工作;建立队伍管理制度,规范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制度,规范应急物资储备、补给和运输保障以及资金管理;建立培训演练制度,规范教育训练、综合演练、危机应对演习、防灾知识宣教等工作;建立预案管理制度,规范预案编制、审核、修订、使用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1年1月初)。承担试点任务的市、县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召开试点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间和试点要求。

  (二)全面推进(2011年1月)。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县级综合应急救援试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形成我省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基本模式。

  (三)总结推广(2011年3月中旬)。通过综合演练和试运行,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梳理和归纳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提高。选择一批有典型性的单位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县级应急救援试点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政府应急办、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组织实施,省政府应急办加强督办和协调。承担试点任务的人民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制订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方案,细化任务,量化指标,限时完成,做到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分析研判、检查督导。省政府应急办将会同省公安消防总队对试点工作进行督办指导。

  (三)坚持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不搞固定模式,各地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建立科学、实用、高效的应急救援工作模式。要将抓重点、树典型与促进全面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县级试点,逐步推动和完善省、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