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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拉萨市政府
【发文字号】 拉政办发[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4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害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害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拉政办发〔20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受西部低气压和南部暖湿气流的共同影响,预计近期我区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雪,其中阿里地区南部和日喀则地区南部局地有10毫米左右的大到暴雪,并伴有7至8极大风。自治区气象局为此已于1月13日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现就做好防抗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由于前期局部地区有持续积雪,气温偏低,此次大范围的强降雪天气将可能对交通运输和畜牧业生产带来重大影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此次大范围强降雪天气给予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二、气象部门要继续加强天气分析预报工作,严格落实灾情报告制度,把天气异常情况和重大灾情信息的报送工作纳入紧急信息报送范围,及时提供天气变化情况,迅速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并通报相关县(区),以便掌握防救灾工作的主动权。

  

  三、各县(区)、市农牧局要切实加强对牲畜保暖管护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进一步加大牲畜出栏工作,降低草场载畜量,提高商品率。各县(区)要根据自身情况,及时采取储备抗灾饲草料、加强草场使用管理、调剂抗灾草场、牲畜转场放牧等各种措施,控制牲畜因灾死亡率。

  

  四、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道路的巡逻检查,提早组织抢险救援队伍,提前准备救援强通物资,维修保养相关的设施设备,对多灾路段要提前布点设防,就近安排人员和设备,一旦发生封路封山等险情,立即开展抢险保通工作,尽快恢复通车。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交通管理,做好现场督查,提醒司乘人员增强防范意识,避免出现交通事故。

  

  五、各县(区)要及时储备一批防抗灾物资。一旦受灾,民政、粮食、卫生等部门要对群众因灾造成的生活困难,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柴烧、有病医。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并协同农牧部门抓好死亡牲畜及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防止灾后疫情。

  

  六、旅游部门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旅游景点的天气监测,及时发布信息,做好防范,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七、时值灾害频发的冬春季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未雨绸缪,及早准备,做好应对各种灾情的防范措施。市农牧局、交通局、民政局、旅游局等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可能的灾害。一旦发生灾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抗救灾工作,确保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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