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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度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北京体育大学: 我国运动员在2011年重大国际比赛中取得了优异运动成绩,为国争光。根据《授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运动奖章的暂行办法》,为做好2011年度优秀教练员的表彰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授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运动奖章的暂行办法》([87]体综办字23号),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二、教练员申报体育运动荣誉奖章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培养运动员获得2011年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冠军或创造了新的世界纪录; (二)直接培养该运动员两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包括: (一)《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表》一式三份,电脑打印填写。该申报表可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二)小二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四、请各单位于2011年11月15日前,将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材料报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联系人:康萍 电话:(010)87182041 传真:(010)67112332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编:100763 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表
国家体育总局印制
注:“工作单位”栏填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