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财税[2011]99号
【颁布时间】 2011-10-10
【实施时间】 2011-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5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