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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办新函[2011]190号
【颁布时间】 2011-10-12
【实施时间】 2011-10-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5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新函[2011]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全面总结近年来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弘扬中医药文化,研究部署“十二五”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推动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我局决定召开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11月1日-11月2日,会期两天。10月31日报到,11月3日离会。

  

  二、会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宾馆(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路2号)。

  

  三、主要内容

  

  (一)总结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部署“十二五”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

  

  (二)交流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经验,研究新形势下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三)表彰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参会人员

  

  (一)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的负责人;

  

  (二)大会交流单位代表;

  

  (三)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代表;

  

  (四)财政部、文化部、卫生部、新闻出版总署、总后卫生部特邀代表。

  

  五、费用

  

  交通费自理,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会议安排接站。

  

  六、参会名额分配表(共计:80人)

  

省(区、市)

中医药管理部门

(单位:人)

交流单位代表

(单位:人)

省(区、市)

中医药管理部门(单位:人)

交流单位代表

(单位:人)

北京

1

2

湖北

1

 

天津

1

 

湖南

1

 

河北

1

 

广东

1

 

山西

1

 

广西

1

 

内蒙

1

 

海南

1

 

辽宁

1

 

四川

1

2

吉林

1

1

重庆

1

 

黑龙江

1

1

贵州

1

 

上海

1

 

云南

1

 

江苏

1

1

西藏

1

1

浙江

1

 

陕西

1

 

安徽

1

 

甘肃

1

1

福建

1

 

青海

1

 

江西

1

 

宁夏

1

 

山东

1

 

新疆

1

1

河南

1

1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1

 



  

  

部门、单位

特邀代表

(单位:人)

交流单位代表

(单位:人)

部门、单位

特邀代表

(单位:人)

交流单位代表

(单位:人)

财政部

1

 

北京

中医药大学

 

1

文化部

1

 

上海

中医药大学

 

1

部门、单位

特邀代表

(单位:人)

交流单位代表

(单位:人)

部门、单位

特邀代表

(单位:人)

交流单位代表

(单位:人)

卫生部

1

 

专家

3

 

新闻

出版总署

1

 

中央电视台

3

 

总后

卫生部

1

 

新华社

1

 

局机关

12

 

中国新闻社

1

 

中国

中医科学院

1

1

光明日报

1

 

中华

中医药学会

1

 

经济日报

1

 

中国

中医药报社

2

 

科技日报

1

 

中国

中医药出版社

1

 

健康报

1

 


  

  七、联系方式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胡 凯 18981885663 曹 谦 18908001658

  

  张 宇 18908001657 覃 珊 18908001613

  

  电 话:028-86623427

  

  传 真:028-8662576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新闻办公室

  

  联系人:欧阳波 13911315433 赵瑶琴 15510516115

  

  电 话:010-59957626 010-59957624

  

  传 真:010-59957627

  

  附件: 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参会回执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参会回执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航班

(车次)

到达

时间

1

 

 

 

 

 

 

 

 

2

 

 

 

 

 

 

 

 



  (请于2011年10月24日前将回执传真至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028-8662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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