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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发文字号】 川知发[2011]103号
【颁布时间】 2011-10-08
【实施时间】 2011-10-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7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团参加中国(合肥)专利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团参加中国(合肥)专利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川知发〔2011〕103号)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竞争力,加速专利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省人民政府定于2011年11月8日至11日在合肥举办中国(合肥)专利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合肥)专利技术成果交易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我局决定组织优秀专利技术和产品参加此次交易会。现将有关参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团组织。我局统一组团参加此次专利交易会。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国家强县工程试点县负责组织本区域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企业参加此次中国专交会。每个参展单位原则组织不少于1/3标准展位的专利项目。

  二、展板与布展。我省展团统一按3米×3米国际标准设计布展。每个展位有9个展版,每个展板规格为1.2米×0.9米,展板采用彩色喷绘制作,图文并茂。展板由参展单位自行设计制作,展位尽可能采用实物、样品、模型、图片、音像等手段进行展位布置。

  三、参展费用。每个标准展位提供三面围板、射灯、220v电源、1张桌子、2把椅子费用4500元/展位,由省局统一支付,免费提供给参展单位使用。会刊宣传费100元/每项和评奖费1000-2000元/每项,由参展单位按照组委会办公室要求自行缴纳。

  四、报名办法。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国家强县工程试点组织所在地参展单位填报“中国(合肥)专利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登记表”,于10月20日前报我局规划发展处。省局根据参展单位参展项目提供免费展位。

  五、其他事项。参展单位可通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和文件。参展的时间、布展、货运、网上展示、住宿安排等按照组委会办公室要求指定方式办理。

  六、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二号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邮编:610041。

  联系人:李鑫

  电话\传真:028-85580265

  电子邮箱:scghfz@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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