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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综[2011]96号
【颁布时间】 2011-10-09
【实施时间】 2011-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8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综〔2011〕96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新增部分检验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1]248号)收悉。经审核,对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3等3项检验项目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自10月15日起执行。

  

  附件: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3等3项检验项目收费标准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3等3项检验项目收费标准

  

  金额单位:元

  

  

序号

编 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计价

单位

收费标准

说明

1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3(igfbp)

化学发光法

115

2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

化学发光法

115

3

270700003

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

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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