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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10-10
【实施时间】 2011-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8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律协党委集中开展“党员律师进社区”活动的通知


  

  各律师所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经律协党委研究决定,拟组织各律师所党支部集中开展一次大型“法律进社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

  

  周永康书记在2011年5月20日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创造良好法治环境。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律协党委将抓住“六五”普法契机,大力推进“党员律师进社区”工作,引领广大党员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义不容辞地履行律师的政治、法律和社会责任,为深圳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二、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15日(周六)全天(具体时间各支部根据所联系社区情况酌定)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各支部要结合所服务社区或街道特点,开展法律咨询、赠送法律资料、制作宣传展板、举办法制课堂、法律援助、普法展览、开展调解和帮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注重因地制宜,增强实效。

  

  (二)以“法律进社区”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各支部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不断努力,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并不断探索和总结,形成有特色、有成效、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

  

  (三)各支部和党员的工作成绩和表现,将作为律协党委推荐、评选及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重要指标。

  

  (四)律协党委将加大工作指导和宣传力度,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推动“法律进社区”示范支部创建工作,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正面引导,树立党员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具体要求

  

  (一)各支部应及时联系确认“一对一”服务的街道或社区,并签订长期法律服务协议,报律协党委备案。

  

  (二)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党员律师、入党积极分子及群众广泛参与,并安排落实活动场所。

  

  (三)请各支部于10月12日(周三)16:00前将活动的具体安排情况形成表格(详见附件)email或传真至律协党办,以便统一协调安排,盼支持为感!

  

  联系人:曹 莎 陈银玲

  

  电 话:83025936  83025756

  

  传 真:83025756

  

  e-mail:linglingchen@126.com

  

  附件:“党员律师进社区”活动安排表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附件:

  “党员律师进社区”活动安排表

  

  党支部名称:

  

对口社区(街道)名称

具体时间

具体地点

活动形式

参加人数

活动

负责人

手机号码

email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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