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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粮棉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协助做好2012年粮棉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工作的通知》(粤发改经贸〔2011〕2305号)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粮棉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国家发改委《2012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2011年公告第24号,可在http://www.ndrc.gov.cn网站查询)要求申请。 二、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一式五份(申请表需有企业盖章及法人代表签名); (三)2011年有进口实绩(含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的进口报关单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2010年、2011年1-9月财税报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一式三份; (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上述资料请分开装订好,于11月1日前报我局产业协调科,以便初审后报省发改委审核。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