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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容办[2011]203号
【颁布时间】 2011-10-12
【实施时间】 2011-10-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8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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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落实应急预案,快速处理情况

  

  各单位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逐级、逐人落实消防责任制与消防工作的预案。要配齐消防器材,并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要保证消防设施的齐全、有效。公园、饭店、公共场所与花苗圃要组织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认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灭火实战能力。义务消防队要配齐消防器材;配备通讯设备;配备灭火车辆,储备灭火用水;要建立每日24小时火警值班、接警、救援体系,防止火灾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易燃物的清理,要组织力量对枯枝、落叶、干枯草坪等易燃物进行清理,超前落实防火措施。各单位易燃部位、防火重点部位,要悬挂防火警示牌,要设专人进行防火值守,认真做好看护。各单位防寒材料等易燃物要集中保管,要落实责任人,建立防火通道,加大防火距离,配齐消防器材,设专人巡视。各单位、各施工现场要按照安全法规的要求,建立严格的“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各单位动火作业,要提前向安全保卫部门提出申请,要进行严格的审批。在动火审批中以“谁审批,谁负责”为原则,超前落实防火监护措施。凡未经批准,私自动火或者在禁火区内吸烟者,要严格责任追究,严肃纪律处理。

  

  五、加强值班职守,确保安全稳定

  

  冬季与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领导要带班职守,要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的畅通,要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要保证紧急工作指挥系统、反馈系统的通畅。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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