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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115号
【颁布时间】 2011-10-10
【实施时间】 2011-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8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中国(河南)—韩国合作交流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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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省发展改革委。

  

  1.会同省商务厅对签约项目进行审核。

  

  2.参与驻地招商工作。

  

  3.负责韩国企业家在豫投资项目的政策咨询工作。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负责我省相关领域企业参会组织工作。

  

  2.参与驻地招商工作。

  

  3.做好韩国企业家在豫投资项目的政策咨询工作。

  

  (五)省财政厅。负责活动经费预算的审核、拨付及监督使用工作。按照筹备工作进度拨付前期费用,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六)省旅游局。

  

  1.承办豫韩旅游合作推介会。

  

  2.邀请韩国旅游企业参会,组织省内旅游企业参会。

  

  (七)省委外宣办。做好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

  

  (八)郑州市政府。

  

  1.做好洽谈会期间辖区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2.组织投放洽谈会公益广告和张贴、悬挂欢迎宣传标语。

  

  3.做好洽谈会期间宾馆、酒店的接待、服务及卫生防疫工作。

  

  (九)各省辖市政府。

  

  1.负责本市与韩国企业项目对接洽谈工作。

  

  2.邀请韩国客商参会。

  

  3.做好韩国企业实地考察安排接待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备、严密组织,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操作性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人。坚持以项目定人员,以项目为中心筹会、参会。征集一批面向韩国市场的招商引资项目,重点筛选、包装200个左右重大项目,做好10月中旬我省在韩国举办的项目推介会项目对接工作。加强会前、会中宣传,在韩国及我国韩资企业较集中地区营造积极参会、加强交流与合作的浓厚氛围,确保签约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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