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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10-11
【实施时间】 2011-10-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9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1]2326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重点领域的要求和支持重点,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和专业化服务基础,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申请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二、申报项目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推荐,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于2011年10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评审:

  1.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上报我委的推荐文件

  2.信息安全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简表

  3.信息安全项目汇总表

  4.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1]2326号)要求编写及准备相关附件。)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项目简表、项目汇总表、资金申请报告需另附电子版软盘或光盘两份。

  三、我委将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优秀项目,通过评审的项目按要求在网上并行申报。

  四、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可与我委高技术处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恕不接待项目申报企业的单独汇报。

  五、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项目单位。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张 涛 66415588-0206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刘京晶 66410700-35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1]2326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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