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办函[2011]633号
【颁布时间】 2011-10-11
【实施时间】 2011-10-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9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农村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农村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粤办函[2011]63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农村环境的统一规划和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省农村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林木声(副省长)

  

  召 集 人:罗 欧(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 清(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谢悦新(省农业厅厅长)

  

  成员:余云州(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危金峰(省财政厅副厅长)

  

  沈绍梅(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

  

  陈 敏(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蔡 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刘 敏(省水利厅副厅长)

  

  余俭娥(省农业厅巡视员)

  

  黄晓军(省卫生厅副巡视员)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环境保护厅承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