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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2011]97号
【颁布时间】 2011-10-14
【实施时间】 2011-10-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9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十二五数字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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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步骤

  1.基础阶段(2011-2013年)

  (1)建设提升数字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云计算中心),骨干光纤城域网,完善各类基础数据库,实现硬件平台,光纤网络,基础数据一体化建设运营维护。

  (2)进一步扩充完善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构筑全市政务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集成,使用发布的软硬件基础。

  (3)开发和建立面向部门的应用系统。

  (4)建立城市综合应急指挥系统,整合110、120、安全生产、数字城管、环保、地震和水利等相关应急业务信息,实现应急事件指挥和处理的跨部门协作。

  (5)面向企业的应用定制,开展企业电子商务、物流与配送、客户关系管理等企业应用,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

  2.扩展阶段(2013-2015年)

  (1)开发跨部门的应用管理系统,实现跨部门的数字化联合办公和管理。

  (2)进一步开发面向企业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

  (3)开发为公众服务的信息平台和信息亭;将信息化延伸到基层,建设数字社区、数字乡镇,使社区乡镇成为数字城市的神经末梢。

  (五)规划建设项目及经费预算

  “十二五”期间郑州市数字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初步匡算总投资为318亿元。其中:政府投资18亿元,吸引各类社会化投资300亿元。

  数字城市建设资金安排,由市政府负责各业务部门间信息资源整合、交换和协同部分的投资,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化资金由各单位自行筹措,对于确需政府统一拨款支持的行业和部门信息化工程,按程序报批。对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信息化建设,政府负责其公共支撑平台、物流公用信息平台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导企业(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自行建设,对于典型的示范工程,政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对于公共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各通信运营商进行建设。数字城市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数据的更新费用依据《测绘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纳入郑州市人民政府财政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

  郑州市数字城市建设规划项目和近期实施工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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