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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10-25
【实施时间】 2011-10-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9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关于对2011年度申报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进行评审前水平测试的通知


  

  有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委(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0月30日对申报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进行评审前水平测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范围

  经各市、各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呈报的所有申报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省建设工程技术职务高评委办事机构组织的评审前水平测试,测试成绩作为评审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重要依据。未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一般不予提交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测试形式、专业类别

  水平测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测试专业分为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电气安装、建筑材料等11个专业。

  测试人员须根据呈报材料所填"现从事专业"选择对应测试专业答题,测试专业与呈"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测试成绩无效。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评审对象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理论和方法以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能力等方面的情况(不指定测试提纲和复习范围,也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

  三、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为10月30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参加测试人员须在上午9:00之前进入考场。

  四、测试地点

  测试地点: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彩龙路1号(乘坐公交车136路、303路、305路、306路城建学院站下车)。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市、各部门迅速通知本市、本部门应试人员按时参加考试和核对本人有关信息。根据年度评审工作计划,专业测评原则上不再安排补考。

  2、应试者一律凭身份证(身份证件遗失的需持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应考,考生不得携带参考资料、工具书及电子记事工具。

  3、考试考务费100元/人。应试者食宿、交通费用自行解决。

  4、请各市落实1名带队人员或指定一名考生为带队人员(10月28日下午17:00前将带队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手机号码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省直有关单位应试人员和各市带队人员于10月29日(星期六)下午14:00-17:00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1508房间)提前统一领取准考证(未交纳考务费须一并交纳考务费)和发票(以呈报部门为单位开据的发票)。

  地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济南市小纬四路46号)

  联系电话:(0531)87080798

  传真:(0531)87922227

  邮政编码:250001

  

  附件:2011年水平测试名单(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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